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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苏商会党支部组织宣传学习《民法典》

发布日期:2020-07-23    来源:江苏商会党支部

        7月19日,浙江省江苏商会党支部、杭州江苏商会党支部联合举行《民法典》学习讲座。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邀请上海正源律师事务所朱婧律师作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解答,引导商会、会员企业和企业家学法用法、依法治会、依法治企。浙江省工商联经济部部长刘志义,商会高级顾问、浙江武警总队原副总队长樊彩声,商会荣誉会长、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葛军,商会媒体顾问、中国改革报浙江记者站站长吴宏林等莅临指导。商会党员、先进会长代表以及秘书处人员等近100人到会。
       商会党建CEO殷爱成在主持讲座时首先宣讲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讲话精神。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指出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以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思考,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实践性。我们要学深悟透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动商会全面学习民法典,更好地推进法典精神、法治理念、法律规定在商会落地生根。
       朱婧律师从民法典的编撰历程、立法精神、编章体例、核心内容、立法亮点等方面,生动讲解了民法典的精髓和要义,重点解说第三编合同中新增、修改的法律条文,对商会实施执行民法典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他特别指出,《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明确界定了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它的实施必将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商会党支部书记祝斌在现场提出,《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意义重大。它给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吃下了一颗最大的“定心丸”,明年初《民法典》正式实施,社会方方面面将进一步完善、规范管理,势必产生巨大的的积极作用。商会党员、会长们要带头学习民法典、带头宣讲民法典、带头维护民法典、带头遵守民法典、带头执行民法典。
       浙江省工商联经济服务部部长刘志义在讲话中指出,江苏商会党支部举行的讲座十分及时、十会迫切,说明商会始终心中有党、心中有法、心中有责、心中有爱、心中有望,我们要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会员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商会团结和谐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两个健康”,努力当好娘家、管家、专家、亲家、大家,努力成为全省异地商会组织中的旗帜。他还希望浙江苏商民营企业家们自觉将《民法典》作为企业日常经营的重要法律依据,全面规范和改善自身经营行为,充分利用《民法典》实施的机会,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更好发展。
       最后,商会高级顾问、武警浙江总队原副总队长樊彩声最后强调,商会要切实担当政治责任,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在浙苏商党员、会员的呼声作为商会工作的第一信号,把在浙苏商党员、会员的诚信守法作为商会工作的第一目标,把在浙苏商党员、会员利益依法维护作为第一目标,保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反哺社会、反哺会员,力争商会上台阶、上档次、上水平。
       朱婧律师的一堂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民法典“课程”,引起参会党员、会长们热烈反响。参会人员表示,对《民法典》的讲解是当前我们最想了解和学习的内容,学好用好《民法典》,是对每一个民营企业家最好的发展和保护。企业经营在过程中,不能只顾低头拉车,必须提高法律风险和法律意识。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取得利润多少,最重要的是先保证合法合规。我们要进一步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真正推进民法典广泛宣传、认真贯彻、有效实施,使民法典这一“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真正“活”起来,使文本上的规定变为人们的行为准则,让民法典真正走到会员身边、走进会员心里,更好推动《民法典》在商会、会员企业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