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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律师党建优势,共同引领社会责任—满江红所党支部邀诺力亚所党支部共商服务群众工作

发布日期:2014-04-29    来源:满江红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浙江满江红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诚邀浙江诺力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共同深入探讨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三改一拆”工作。2014年4月18日,诺力亚所一行六人在主任项坚民的带领下莅临满江红所,党支部书记袁永明、主任胡志坚、副书记陈卫、副主任方永锋、青年律师吴洁心等人进行了接待。

    满江红所袁书记、胡主任、方副主任和诺力亚所项主任、王律师对各自事务所及党支部的特色工作进行了汇报,尤其是对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律师如何积极引领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进行了探讨。

    一、先进党建结合“三改一拆”法律服务,互相取经,携手并进。

    诺力亚所以其征地拆迁的领域优势成为同行中的佼佼者,而满江红所以其先进的党建工作成作为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作为两个县域领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服务群众、服务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三改一拆”工作的大背景下,党员律师应首先准确定位律师地位,积极引领履行社会责任,在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优势。诺力亚所在征地拆迁方面,对拆迁户和拆迁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得相当出色,充分发挥了律师自我价值,是满江红所及党支部积极学习的对象。

    二、取长补短,积极推进落实“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这是建设法治中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其中离不开律师的参与。

    鉴于设立专业部门对统一管理公司企业的专业化和高效性,也为使行政管理律师能腾出精力,更好地带领事务所发展,满江红所率先进行了法律顾问服务部的设立。继去年交流后,诺力亚所借鉴经验,也设立了相关部门,如何完善相关具体制度,如何更好地为各民营企业做好法律顾问服务,党支部如何在其中发挥党员律师积极性和探索性,双方互相取经,取长补短。

    满江红所与诺力亚所作为收费破千万的县域事务所,成长环境和发展方向等都具有相似性,也各有优势。相对于市区强所,满江红所与诺力亚所更有相互借鉴的意义,只有在党支部通观全局的领导下,两所互相取长补短,才能共铸县域领军律师事务所。